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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特币在法律上得到承认,但区分是错误的

合法imtoken钱包下载 2023-08-16 05:09:14

5月6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)就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公开宣判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比特币是互联网上的虚拟财产,应受到法律保护,所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比特币均应折价返还或补偿。由于比特币具有价值性、稀缺性、可处置性等特点,具有权利客体的特点和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,满足虚拟财产构成的要求。据悉,该案涉及18.88个比特币索赔。

基本情况

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左右,严东、陆芳、张飞、付云(马来西亚籍)到Pete(美国人)夫妇王晓丽的住所,殴打威胁Pete和Wang小李,逼迫两人将持有的18.88比特币和6466天币转入严东等人指定的账户。

比特币在我国的地位

严东等四人被刑事处罚,并承诺自愿归还他们从Pete和王晓丽那里获得的比特币和天空币。然而,这只是一张空白支票。 Pete和王晓莉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,要求归还比特币和Skycoin。

一审法院判决严东等四人共同归还皮特、王晓丽18.88个比特币、6466个Skycoin。比特币和Sky Coin公布的收盘价和当日美元价格,比特币将补偿42,206.75元/个,Sky Coin将补偿80.34元/个.

比特币在我国的地位

闫东等四人不服。在二审中,Pete 和王晓丽自愿放弃了对 Skycoin 的追求,而是坚持追求比特币。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Skycoin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,其他判决均予维持。

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

比特币在我国的地位

看完判断比特币在我国的地位,先集中注意力。 1、承认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; 2、若以非法方式获得比特币,应依法予以退还或折价补偿。

实际上,2017年实施的《民法通则》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包括网络虚拟动产和虚拟不动产、比特币、游戏中的武器等,均属于网络虚拟动产;比如网站、网店等,是一个虚拟的房地产网络。

比特币在我国的地位

巧合的是,例如,2018 年 6 月,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以太坊的纠纷作出裁决。原告是一家科技公司,首次发行代币时向投资者募集了ETH,随后在响应国家整改要求将ETH返还投资者时误将20ETH汇入被告钱包,被告拒绝归还它。法院认为,国家不否认以太坊与一般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同样受法律保护,判令被告退还20以太坊。

早在2018年,杭州互联网法院就认定,比特币具有“商品属性”,接受者可以依法使用货币作为商品购买。 2019年,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比特币纠纷案。虽然本案涉案金额不高,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,但澄清比特币等数字加密货币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是一个重大里程碑。这意味着,虽然数字货币在我国不具备货币地位,而虚拟货币交易和ICO明显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但持有数字货币资产在中国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。

比特币在我国的地位

虚拟财产≠货币

比特币具有财产作为权力对象所需要的三个特性——价值、稀缺性和可支配性,因此赋予了它虚拟财产的地位。但需要明确的是,比特币并不具有与主权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和实际价值。

虽然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已经发文否认“虚拟货币”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,但并未否认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。 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中也提到“比特币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”。

但是比特币在我国的地位,针对比特币交易采取了严厉措施,例如禁止比特币交易、ICO 和开放加密货币交易所。我国一直否认比特币的货币属性。什么意思?比特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,即不能作为货币消费和购买商品,也不能依法与人民币兑换。法定数字货币只能是央行未来发行的DC/EP。任何威胁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的东西都不会被承认。